
12月25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主题为“以文化建设赋能检察履职,为护航共富浙江贡献更大力量”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文化建设情况。
2023年以来,浙江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保护文化建设,办理了周某某等13人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专案、督促保护京杭大运河历史文化街区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一批高质效案件。全省有7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1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另外,浙江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依法惩治网络暴力、“水军”造谣等犯罪,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685人,营造清朗网络文化空间,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办理的“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革命英雄何克希肖像、名誉和荣誉被侵害”“杨某某等人操纵‘网络水军’传播虚假信息”等案件,昭示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浙江检察机关结合浙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丰富性、地域性特点,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起诉倒卖、盗掘文物等犯罪2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492件,推动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24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焉军在会上表示,浙江检察机关开展“守护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案件175件,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146件,以法治之力守护浙江文脉。
针对浙江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特点,浙江检察机关严惩非法出版传播行为,全链条打击经营非法影视网站、盗录电影等行为,起诉侵犯文化产业领域著作权犯罪695人。东阳市检察院办理的陆某某等3人侵犯著作权案,依法认定侵权作品数量12万余部,违法所得148万余元,通过立案监督推动行政处罚,实现对源头盗录者、非法网站经营者全链条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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